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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发力,28天实质化解工伤争议

作者: 程海威   发布时间: 2025-08-01 10:06:05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仅用28天成功联动化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某酒楼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并申请撤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王某系宜昌某酒楼服务员。2024年2月,王某因身体不适向酒楼报备后提前离岗,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认定王某为工亡。酒楼不服,以“与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提前离岗不属于合理下班时间”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由此引发行政争议。

案件受理后,夷陵法院紧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目标,避免双方打完行政官司打民事官司,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由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室牵头,向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出具委托调解函。承办法官结合工资支付记录、考勤管理证据,明确王某与酒楼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王某提前离岗履行报备程序,返程路线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性认定,符合工伤构成要件。同时,针对工伤认定文书“申请人记载瑕疵”,向当事人释明该问题属程序轻微违法,可以补正,但不改变结论。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法官指导意见反复、耐心地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对酒楼,强调用工主体责任;对死者家属,解释程序瑕疵的可修复性,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调和分歧。从启动委托调解到原告撤诉,仅用28天原告便接受自身用工责任与工伤认定结论,向法院主动申请撤诉并履行赔偿义务。

此案是夷陵法院落实《夷陵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实施方案》的生动实践,充分依托“法院+工作室+矛调中心”三级联调方式,通过引入社会调解力量疏导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夷陵法院将持续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行政争议从“末端裁判”向“前端治理”延伸,为民生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