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抚养费纠纷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作者:
李心雨
发布时间:
2021-09-07 15:19:17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依法判决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2018年,原告罗某的父母离婚时在民事调解书中约定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500元,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协商的每月500元生活费远远不能满足原告的生活需求,原告罗某遂将被告王某(系罗某之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因该案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且原告罗某即将就读高中,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王某,并对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庭审中,被告王某一再表示其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等,不同意增加抚养费,双方意见不一致无法继续进行调解。庭后,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时依法作出判决,鉴于原告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和本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被告王某自2021年7月1日起每月给付原告罗某抚养费1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被告王某收到判决书后略感不满,经过承办法官的深入剖析和说法明理,其认识到自己对子女抚养费的理解存在误区,同意按照1000元每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后双方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文书现已生效,被告王某亦依照判决积极地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解释下得以圆满解决,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