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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刑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18-04-13 09:35:43

近日,被告人姚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4被告人姚某为牟取利益先后在境外域名服务提供商处注册两个域名建立两个网站在网站中设立视频套图赞助常见问题等栏目与其注册的百度网盘链接在百度网盘中上传大量淫秽视频和图片通过会员交费注册传播淫秽物品手段获利2080.4元。经鉴定,网盘中的842个视频文件系淫秽物品,其中涉幼淫秽视频8个。案发后,姚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鉴于姚某在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夷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微信、网盘等网络工具上传播淫秽物品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每个人在网上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拒绝低俗文化,激浊扬清,还网络一片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