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邓家元院长积极履行 “河长”责任制
作者:
张万里
发布时间:
2017-03-08 09:42:34
3月7日,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到其担任“河长”的雾渡河镇夏家河源头流域,检查督导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邓家元院长深入夏家河源头余家河至坦荡河段,查了看河道环境,走访了沿路群众,检查了污染物排放情况。走访中,邓家元和镇村河道管理人员进行了工作交流,了解了夏家河治理方案及工作措施。夏家河流域全长10公里,流域面积30.8平方公里,属长江三级支流,水质为三类。该河流域通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区“五动”管理工作部署,制订了相关的管理方案和考核办法,积极引导群众支持,参加河流的治理,有效地保护了水质和生态环境,现夏家河流域到处是鱼虾漫游,清澈透明,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邓家元院长指出,夏家河流域是当地群众世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河流是各级部门和沿线群众的重要职责,要加大沿线垃圾清理及管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治理的良好氛围,构建生态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