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土地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
李文哲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21:57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既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又最大程度减少了被告的损失,体现了夷陵法院将司法为民落在实处。
2021年3月,被告曹某在原告某国有企业所有的科研设计用地上兴建围墙用于堆放货物。原告当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当地政府及被告进行沟通,要求被告立即返还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肖杰通过和被告沟通,充分了解到本案被告占用土地事出有因,被告也充分表现出了调解意愿。通过开庭审理,肖杰法官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并根据案情与双方情绪判断出本案具备调解基础,故以此为纽带引导双方进行调解。肖杰法官向原告分析了被告存在的难处、转达了被告积极配合的诚意,同时对原告主张的损失逐条进行合理分析,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给原被告双方讲解疏导。经双方反复协商确认,最后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一个月内返还占用土地并恢复原状。
公平公正不仅仅是不偏不倚裁决好每一个案件,还要从根本上力促矛盾化解,为当事人办实事,解难题。本案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排除妨害看似十分简单,实则情况错综复杂,如果简单宣判,被告在该土地上的投资将付之东流,极有可能让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社会安定和谐。该起案件的高效调解,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高效便民的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