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务纠纷莫心慌 法官调解来帮忙
作者:
秦璇
发布时间:
2021-06-28 10:33:50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小溪塔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吴某于2020年3月20日在向某经营的个体汽车修理服务中心从事维修工作, 2020年7月12日,向某将吴某辞退,并拖欠吴某工资合计11100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载明向某欠吴某工资9000元,于2020年8月20日支付完成。但吴某多次催讨,向某拒不履行,吴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当日,原告吴某、被告汽车修理服务中心老板向某、修车车主李某均来到了法庭,承办法官张静波了解到,汽车修理服务中心老板向某系因吴某将车主李某的车修坏而将其辞退,并扣押了其工资,现车主李某也堵在法庭门口等着吴某和向某赔偿其车辆维修损失。因车辆维修损失和本案劳务合同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并案解决,但仅审理本案劳务合同纠纷并不能解决三方的矛盾。
张法官为了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组织三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就支付金额问题不肯退让,争执不下。张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设身处地为双方考量。吴某因此次修车事件导致工作丢失,心里有苦难言,称自己在修车行业干了十几年,一下没了工作,面对巨大的压力,不知道怎么办;而汽车修理服务中心的老板向某因此次修车事件,导致车主车辆损坏,将吴某问责也属无奈之举;车主李某也是一肚子苦水。面对三方僵持,张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给三方权衡利弊、释法说理,最后三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各自退让一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保障要筑牢。夷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调解等纠纷化解的力度,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意义上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