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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法院巧用微信群聊调解合同纠纷

作者: 黄璐 陈瑶   发布时间: 2017-11-06 15:07:43

11月6日上午,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内,原、被告代理律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一起通过微信群聊成功调解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至此完结。

2013年12月28日,某泵业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由泵业公司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无负压供水设备,并在合同中对设备型号、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做了具体约定,合同总金额为47万余元。合同签订后,泵业公司依约履行了交付义务,房地产公司支付了29万余元货款,尚欠17万余元未付。该泵业有限公司遂于2017年7月3日诉至夷陵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立案后,夷陵法院龙泉法庭分别于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虽有初步的调解意向,但对已经付款的金额存在异议,双方提供的证据也不够完整,未能当庭调解成功。

微信调解.jpg

该案的承办法官李焦考虑到原告公司在上海,其代理律师在武汉,多次开庭来回奔波耗时耗力,集中约见开展调解也十分困难,为方便三方沟通协商,李法官收集双方代理律师的微信账号,建立了微信群。在查明已付款项后,李法官在群中不定期主持调解,三方在微信群聊中就调解条件反复沟通,最终在李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

该起案件通过微信群聊成功调解,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