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邀请辩护律师到审委会陈述意见
作者:
张婷婷
发布时间:
2022-12-16 09:26:20
12月14日下午,夷陵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讨论何某销售假药一案。因该案错综复杂,为深入把握案情,提升裁判公信力,夷陵法院同时邀请公诉机关与该案被告人辩护律师列席陈述意见。
本次审委会由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主持,7名审委会委员参加,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列席。
“各位委员,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所售的药品为假药,理由如下……”因案件涉及证人翻供,证据事实有待进一步核实补充,被告人辩护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案涉药品是否属于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案涉药品售卖数量、目的、后果,案涉药品交易属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并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
询问结束后,被告人辩护律师离席,参会委员继续对该案的争议焦点、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在全面听取承办法官、辩护律师及检察机关意见后,审委会参会委员依次表决并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邀请律师参加审委会,能够切实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利于法官深入听取意见,全面把握案情,以便作出客观公正判断,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夷陵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诉机关及辩护律师的沟通,有力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司法活动的范围,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