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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法院邀请辩护律师到审委会陈述意见

作者: 张婷婷   发布时间: 2022-12-16 09: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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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夷陵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讨论何某销售假药一案。因该案错综复杂,为深入把握案情提升裁判公信力夷陵法院同时邀请公诉机关与该案被告人辩护律师列席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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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审委会由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主持,7名审委会委员参加,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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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所售的药品为假药,理由如下……”因案件涉及证人翻供,证据事实有待进一步核实补充,被告人辩护律师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案涉药品是否属于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案涉药品售卖数量、目的、后果,案涉药品交易属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并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

询问结束后,被告人辩护律师离席,参会委员继续对该案的争议焦点、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在全面听取承办法官、辩护律师及检察机关意见后,审委会参会委员依次表决并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邀请律师参加审委会,能够切实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利于法官深入听取意见,全面把握案情,以便作出客观公正判断,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夷陵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诉机关及辩护律师的沟通,有力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司法活动的范围,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