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溪法庭多元化调解 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为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实现家事案件最佳处理效果,夷陵区人民法院乐天溪法庭开展家事审判新举措,与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司法所等组织积极协调对接,通过多元化的调解方式,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田某与陈某于1998年相识后自由恋爱,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及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田某曾于2018年6月向本院起诉离婚,判决驳回请求后,田某认为双方感情未得到明显改善,遂于2019年6月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双方在庭审中情绪较为激动,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债务偿还、子女抚养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吵与辩驳,后经审判员多次劝导与询问,双方最终冷静下来陈述了本案的事实和经过。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审判员当庭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分歧较大,未能在庭审中化解纠纷。
本案在开庭前,审判员与乐天溪镇政府、黄家冲村委员、乐天溪镇司法所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就庭审情况与他们再次进行沟通,共同寻求化解纠纷的最佳途径。
下午,乐天溪镇综治办主任刘显武、司法所所长潘仁贵、黄家冲村委会治调主任周泽扬、妇联主任王芳莅临家事法庭,共同参与本案调解工作,另外,双方当事人的长辈及亲属也均到场。审判员向到场人员详细介绍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和矛盾焦点,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刘主任从家庭和谐及子女抚养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劝解,潘所长则站在法律角度详细解答了双方的疑惑;周主任、王主任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熟记于心,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调解工作。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在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纠纷最终得到了化解。
乐天溪法庭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与政府、村委会、司法所等组织协调对接,采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力争妥善处理家事纠纷。
家事审判改革,乐天溪法庭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