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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赡养纠纷,审后宣教扬风正气

作者: 田学兵   发布时间: 2023-09-06 08:51:30

案情简介:

77岁的老人高某育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四个子女与老人曾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由大儿子负责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料,后因大儿子家庭变故,高某搬至儿子家中跟随其共同生活,但其后又与儿媳矛盾加深,故搬至两个女儿家中轮流居住。现老人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

夷陵区人民法院乐天溪法庭受理该案后,经向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当事人家庭此前就赡养问题已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往往一段时间以后又会发生矛盾。考虑到赡养纠纷在法庭辖区内具有多发性,本案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为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法庭决定去到村里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村民代表及治保主任参与旁听。

 

案件审理:

上午九点半,在数十位村民代表及治保主任的注视下,庭审开始。黄法官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开展法庭调查,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几名被告对于赡养老人实际上都没有太大的争议,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在于承包土地的征迁补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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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案原告并未将土地问题纳入诉讼请求,在对相关问题的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后,法官及时将审理引导聚焦至老人的赡养安置上来。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休庭调解。经过努力,法官终于说服小儿子,同意将原本属于老人的承包土地补偿份额及赡养费一次性给付给原告。

 

审后宣教:

在黄法官组织当事人调解的同时,法庭的吴法官向乐天溪村的治保主任及村民代表们开展了一场从本案出发,延伸至调解工作的法律专题培训。培训首先就庭审过程中引发的“出嫁女儿是否承担赡养义务”“子女财产分配的多少是否影响赡养义务的承担”等问题一一释法说理,最后又延伸至法律对调解工作的规定,为村中治保主任今后的调解工作进行了理论和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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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多名参与庭审旁听和法律培训的村民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巡回审判让广大村民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了解到调解工作的不易,今后遇到矛盾纠纷一定会遵守法律规定,多一份理解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