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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忙 法官来当“和事佬”

作者: 吴小芳   发布时间: 2018-01-18 11:02:39

1月17日上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当庭审结一起离婚案,原、被告当庭调解和好,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好好回家过日子。

 该案被告怀疑妻子有外遇一时想不开,于2017年12月喝农药‘敌敌畏’自杀,因抢救及时现已康复。妻子一纸诉状诉状法院请求离婚,离婚原由一是因被告有殴打原告的事实,二是被告无中生有诬陷原告有外遇。被告表示坚持不同意离婚。经法庭调查、质证查实:原、被告发生矛盾时均有动手,被告的无端猜疑并无实证。且双方在外无债权债务,还积累了一些“家底”,主审法官对原、被告苦口婆心地劝导,从法理、情理入手,令双方为之动容,被告当庭拿出5万元给予原告购车,双方当庭和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期的矛盾日益凸显,离婚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家事案件类型也愈趋复杂,家事案件的多发性和复杂性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夷陵法院以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为契机,研究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进一步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