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以爱之名 多年家事纠纷终化解

作者: 王忠丹   发布时间: 2020-12-30 17:08:03

黄某与韩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儿子韩某乙。2015年,黄某与韩某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韩某所有,韩某支付黄某10万元作为其放弃房屋的补偿。儿子韩某乙跟随韩某生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此后,二人依旧纷争不断。2018年,韩某以韩某乙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黄某支付抚养费,经调解,双方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韩某被确诊为肺癌。20207月,黄某向夷陵法院起诉韩某要求变更儿子韩某乙抚养关系,该案审理过程中,韩某因病去世,该案终结诉讼。黄某将儿子韩某乙从爷爷奶奶处接走抚养。

韩某去世前与自己的父母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不动产转让协议》,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母。韩某去世后不久,黄某以韩某乙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向夷陵法院起诉韩某父母,认为韩某父母并未实际支付房款,该房屋转让行为损害了未成年子女韩某乙的继承权,要求确认上述《宜昌市夷陵区不动产转让协议》及转让行为无效。

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时,两位老人情绪极其激动,两人抹着眼泪诉说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以及儿子与前妻这些年的纷纷扰扰,并表示房屋过户是儿子的真实意愿,且二人并非没有支付房款,过户需提前还贷、儿子治病所欠款项也需二人偿还。

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若继续不断纠葛下去,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颇为不利。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人多次与双方联系沟通,最终黄某与韩某父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综合韩某乙上初中和高中的时间,爷爷奶奶向其分期支付遗产分割费用;双方确认遗产分割完毕,韩某乙不再向爷爷奶奶主张上述房屋价款。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事纠纷。亲情是永远无法割舍的牵绊,无论大人的世界如何喧嚣,请记得,以爱之名,让孩子的世界多一些宁静、多一些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