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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负气离家出走 一方起诉离婚 法院“冷处理”促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作者: 向丽丽   发布时间: 2019-07-04 10:50:33

近日,经过10天“离婚冷静期”的沟通,原本打算离婚的郭某高兴地到夷陵区人民法院找到承办法官,“向法官,我们和好了,我不离婚了,申请撤诉”。双方婚姻危机得以化解,家庭重归和睦。

2012年3月,郭某、宋某在夷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之后,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偶因琐事发生矛盾。2017年5月,双方因琐事争吵后,宋某离家出走,两年多来一直未归,了无音讯。2019年1月,郭某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宋某某离婚。

审理中,办案人员经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仍无法通知宋某,遂公告送达。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查明有关情况后,估计宋某极有可能在夷陵区一偏远乡村的父母家中。为慎重处理,休庭后,法官组织干警前往宋某父母所在的村委会查找,并委托村委会代为送达到庭传票。

6月13日,宋某主动来到了夷陵区法院,法官迅速组织原、被告双方当庭调解,宋某表示并不想离婚。承办法官针对实际情况,给予耐心说服教育,指出宋某处理夫妻矛盾存在不冷静、不负责的态度,但郭某应考虑双方感情来之不易、幼小的女儿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家庭的稳定,希望郭某不要轻言放弃,坦诚面对问题解决矛盾,并给予了双方10天的冷静期慎重考虑和沟通。最终双方通过坦诚沟通,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自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夷陵法院大力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坚持家事案件“冷处理”,引导当事人通过反思,正视和解决问题,避免了一些“冲动型”离婚的发生。

法官寄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对家庭负责、为家庭尽责,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家庭矛盾不可避免,家庭关系重在经营,树立健康的家庭观,冷静理性的对待家庭矛盾,才能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