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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电话推广APP,怎么就犯了“帮信罪”?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21-02-26 11: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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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电信诈骗,仍帮其通过电话推广虚假网贷APP并从中获利。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4日至7月22日,被告人杨某冯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网络贷款APP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采取共同出资、租用办公场所、招聘话务员、培训话术等手段,利用上家提供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公民身份信息,自行或组织话务员以网络贷款公司客服的名义拨打电话,诱使200余人用微信下载上家提供的盛大金融等三款虚假网络贷款APP并注册会员,从上家获取现金共计1.795万元。期间,被害人黄某等三人注册会员后申请网络贷款时被他人骗取现金共计2.4万元。

夷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冯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