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成功调撤192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作者:
宗弋淳
发布时间:
2017-12-25 10:06:32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农民如果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将会威胁到他们的生活。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法庭收到一批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192户农民起诉合作社。农民们诉称该合作社在2014年与他们签订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农民们将各自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核桃树租给合作社经营,并由合作社管理并受益,租金每年700元/亩,流转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合作社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次年租金。可是在2016年度合作社迟延给付租金,2017年度租金合作社至今未付,并对核桃树放弃管理,部分核桃树面临死亡。为寻求救济途径,192户农民将该合作社起诉至法院,这192户起诉总标的额近33万元。
涉农系列案件让承办法官倍感压力,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该案件所涉及的合作社、村委会以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联系,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在了解基本事实之后,承办法官给双方的代理人打电话进行沟通并积极促成调解。最终,这批土地纠纷在各方的支持下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合作社给予192户农民十万元土地补偿款,192户农民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