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争彩礼 法官调解巧止戈
作者:
陈晶
发布时间:
2018-04-10 16:01:44
“离婚可以,但必须返还彩礼!”彩礼送了几万块,高高兴兴娶个媳妇没到一年,却被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气不过的李某来法庭拿传票时说出了这样一番“豪言”。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鸦鹊岭法庭成功调解了这一起案件。
被告李某与原告彭某于2016年12月自由恋爱,于2017年2月24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李某以现金形式向彭某支付了彩礼6万元整。婚后双方感情一般,时有吵闹,彭某怀孕后因胎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于2017年11月人工流产。据了解,李某是一名船员,与彭某共同生活了仅4个月,彭某怀孕后便离家上船直至2018年3月份才回家。
法官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彭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很短,没有建立起较深的夫妻感情,且双方对离婚均表示同意,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彩礼问题,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很短暂,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酌情返还。
庭审过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分别开展调解工作,使得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彭某一次性返还李某彩礼钱2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