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兄弟对簿公堂 法官“春风化雨 ”
作者:
姜静
发布时间:
2021-04-19 16:52:16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邓大某与邓小某是亲兄弟,因为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款分割及母亲养老事宜产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5月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后协议未履行,邓大某诉至法院,要求邓小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同时邓大某还申请保全,要求查封被告邓小某的财产。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充满“火药味”。
开庭前一天上午,邓大某来到法院,要求追加母亲张某为被告。下午,邓小某又带着母亲张某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签订的协议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要求撤销协议。由于双方矛盾较深,尽管法官在开庭前苦口婆心地解释和劝说,但是双方仍坚持要对簿公堂。
庭审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双方此前已发生过纠纷,在亲戚朋友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案涉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分歧。兄弟俩就此发生多次争吵,积怨较深。法官告知双方若是这样一直诉讼下去,就是让母亲夹在中间为难。当庭调解一个多小时后,虽然最后没有达成协议,但是双方的态度有了明显松动。
过了两天,兄弟俩主动到法院接受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当场作出裁定解除保全,并出具了调解书。拿到调解书后,双方立即去了银行办理转款等的事宜,第二天法官回访了解到,双方已经按照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案情不复杂,但如果简单判决结案,兄弟二人的矛盾无法彻底得到化解。在之后的审判或者执行过程中,矛盾的加剧不仅会耗费金钱、精力,也耗费了亲情,这不符合司法裁判的理念。为了最大程度化解矛盾,法官投入大量精力,在接待双方当事人和庭审过程中,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剖析案情,晓以利害,抓住双方矛盾主要方面及关心的点,有的放矢,最终达成调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