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判下乡村 普法宣传零距离
作者:
李心雨
发布时间:
2021-07-08 15:36:44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夷陵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果。
7月6日—7日,夷陵法院龙泉法庭在龙泉镇白庙村村委会党员活动中心开展为期两日的巡回审判,携卷下乡,公开开庭审理白庙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吴某等共计12案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999年,白庙村村民委员会分别与12名被告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将土地和若干柑桔树发包给各被告种植经营,合同期限为1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多次协商,被告既不同意与村委会续签合同,又未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原告村委会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12名被告返还土地及栽种的柑桔树,并赔偿占用期间的经济损失。
龙泉法庭受理此批案件后,考虑被告人数众多和案件的特殊性,为减轻群众诉累,决定开展巡回审判。由承办法官汪青青与审委会委员张静波、蒋少锋及人民陪审员蒋自洪分别组成两个合议庭,通过两天面对面的庭审,以案说法,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为当地群众呈现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同时,龙泉法庭还邀请了夷陵区龙泉镇财政经管局的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旁听庭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良好法律效果。
接下来,龙泉法庭将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理念,贴近群众生活,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以案释法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