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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宣传处副处长陈群安到夷陵法院调研新媒体宣传工作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17-11-16 14:43:43

11月16日上午,湖北省高院宣传处副处长陈群安一行3人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调研,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建农,宜昌中院宣传处处长彭静等陪同,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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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刘建农副书记就夷陵法院在宣传工作、舆情管控、信息调研方面的基本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介绍,双方就新媒体使用等方面的困惑进行了交流。

陈群安副处长对夷陵法院新媒体等新闻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提出六点意见建议。

一是栏目设置要注重多样性,常设常新,不同宣传平台要体现差异性。二是内容选择上要注重新颖性。新媒体平台要以现代化的传播方式、短平快的阅读与视听推动信息的流动与传播。三是宣传手段上要上下、内外联动,加强三级法院之间的互动互通,丰富三大宣传平台的内容。四是新媒体建设要规范化,把好稿件政治关。五是新媒体维护上要经常化,提高更新频率。六是管理上要网格化,要加强管理,定期讲评。

陈群安副处长指出,要结合本院实际,找准定位,探索出有特色的新媒体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夷陵法院新媒体宣传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