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
我刚到雾渡河那年,法庭门口有一棵枇杷树。谁种的已无法追溯,但我看见它时已是枝繁叶茂。秋天雾起时,它在雾气里开出一片白,凑近了才能瞧见它俏丽的模样。

法庭辖区内种猕猴桃、有磷矿,庭长便说:“我们是‘果石法庭’,果是山上的果子,石是地下的矿石;法庭要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起初我不太懂,后来才明白,“果石法庭”意味着我们不再只是坐堂问案,而是要走进果园、走进矿洞,把法治的根扎进这片土地的褶皱里。

第一次巡回审判是在古村村。从庭里出发开上俩小时山路,山里信号不好,却也收到了“保康县欢迎你”的温馨短信。村里两家人为了地界争执了十年。书记员把国徽庄重地挂起来,电脑往桌子中间一摆,板凳两边各放几把,旁听的村民都站在田埂上,这就是巡回法庭。法官花了大半时间在现场丈量,没有尺子就拿着树枝比划,最后当庭调解成功。无意间,我听见老大爷嘀咕:“以前觉得法庭是衙门,没想到还能开到地里头。”那一刻,“果石法庭”在我脑海里活了起来。

雾渡河法庭的送达工作似乎更难些,山路十八弯,导航也经常“失灵”。冬天去樟村坪镇送达,雪大得看不见路,司机秦叔打着双闪,在山里穿梭。我摇下车窗,风呼呼地灌进来,眩晕感缓解不少。到了当事人家里,远远瞥见门前有人在烧柴火,警车逼近,把火钳一扔就往屋后面跑。我站在门口,山风吹得人后脑勺发凉。过了一会儿,一位大姐走了出来,说:“他不是不还钱,是今年真的太困难了。”后来案子调解了,减免了利息,分期还。结案那天被告打来电话,说了句“谢谢你没有追我”,就挂了。
三年的日常,是由无数件小事堆起来的。去马宗岭村审理相邻权纠纷,庭长蹲在墙根下看了半天,把双方叫到房屋裂缝处说:“当了四十几年兄弟,还要来打官司?”两个男人站在那儿不吭声,过了几天原告撤诉了。还有一次夜间送达,我们蹲守在门口等到晚上八点多,当事人从地里回来,不识字,书记员就站在车灯前把文书一句一句念给他听。

庭长让我做好助理,收案、排期、开庭、写文书,跟着下乡。我以为自己学了一肚子法律知识,到了这儿才发现,最难的从来不是法条。最难的是,你要让一个不识字的老太太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让一个“发酒疯”的汉子安静下来听你说话;让打了三年官司的邻里,找到一条他们都愿意走的路。三年时间里,338号牌的警车跑了六万多公里。我开始慢慢习惯手机没有信号的日子,开始学会在颠簸的车上看卷宗而不晕车,开始听懂当事人那些拐弯抹角的“心里话”,开始用一口不太标准的夷陵土话回应老百姓的诉求。
离职的书记员微信里给我发了张雾渡河的夜景,对话框里他说:“在法庭呆了五年,总还是有点舍不得。”后来,我被调到了机关,再去看那颗枇杷树时,雾也还在,花开了不少,白的花瓣上挂着水珠,香气若有若无的,凑很近才能闻见。
我想,或许在法庭里没有什么“大案要案”,但正是一件件关系群众冷暖的“小案”,让我们乐于奔走在田间地垄、村居院坝和法庭之间。雾里爱看花,民生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