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减肥闹纠纷,法官耐心促调解
作者:
向娇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51:42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快速调解一起减肥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和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原告冯某、胡某诉称,2022年6月9日,原告胡某母子两人前往夷陵区某减肥中心,根据店方广告宣传与该减肥中心签订了两份《减重服务合同》,两人预交减重服务费款共计6000元。后结果不如人意,原告认为店方称重时弄虚作假,有夸大宣传之嫌,且没有进行特质测试,没有科学测算减重比例,欺骗消费者。原告认为,减肥中心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要求退还预付款并按三倍进行赔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组织调解。同时,向被告详细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讲明利弊。通过法官不懈努力,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退还原告预购款5000元。至此,一起纠纷仅在受案后5天内得以圆满解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后语: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消费者要保持理智,不要盲目相信广告的“一面之词”,减肥服务更多时候仅是起到辅助效果,也切莫操之过急,科学减肥同时保持健康身体才是最重要。同时,也要提醒店家,切莫为了盈利夸大宣传,对消费者作出不切实际承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