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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司法暖人心
——夷陵法院成功调解68起涉民生案件

作者: 袁杰   发布时间: 2018-08-20 16:29:03

820,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法庭成功调解68起追索劳动报酬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庭的主持下,李某等68位村民和被告宜昌大头蔬菜合作社(化名)、陈某达成调解协议,众多农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76,陈某注册成立了宜昌大头蔬菜合作社,租用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栗林河村一组68户村民的土地进行蔬菜种植,并雇请了该组村民从事种植、采摘等劳务工作。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作社于次年4月便停止了经营,合作社雇请的众多农户的劳务工资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租用费均未结算。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该村一组村民李某等68人集体将合作社及陈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陈某作为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表示认可上述事实,但工资及土地租赁费久拖不决的原因在于缺乏偿还能力。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宜昌大头蔬菜合作社及陈某分阶段偿还众农户劳务工资及土地租赁费用。陈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表示一定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身义务。该系列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68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他们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民生领域无小事,司法温度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