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能繁母猪死亡引发理赔纠纷 法院倾力调解农户终获赔偿
作者:
阮君
发布时间:
2021-05-13 15:13:10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法庭受理了一起因能繁母猪死亡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保险公司承诺母猪若死亡可以进行理赔,我们才为家中唯一一头能繁母猪购买了养殖业保险,近期家里母猪死亡,我报案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了拒绝。”当事人李某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2020年7月2日,原告李某通过村委会在被告保险公司处为家里唯一一头能繁母猪购买了养殖业保险,并交纳了相应的保费。2021年2月17日,李某家的母猪死亡,保险公司勘察后认为死亡的母猪没有按保险条款佩戴耳标,不能证实其为被保险标的物,故拒绝理赔。李某认为耳标遗失是事实,其家中仅养殖了一头能繁母猪,村委会也为其出具了相关证明,能够证实死亡的母猪就是被保险标的物,应当得到理赔。遭保险公司拒赔后,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过庭审调查,法官认为案件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为了更快的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使原告挽回经济损失,法官在庭后多次与被告保险公司联系,希望公司能够体谅个体能繁母猪养殖成本大、风险高,农户生产经营不容易。经过沟通,保险公司将死亡能繁母猪的保险理赔款打入李某银行账户,李某高兴地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