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受理首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作者:
李怡
发布时间:
2017-03-07 11:16:06
3月6日,当事人陈某来到夷陵法院立案大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人员在核对了陈某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快速为其办理了案件立案登记,并迅速将案件移交业务庭审理。该案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近一周年来,夷陵法院受理的第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家庭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属于民事强制措施。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夷陵法院多次深入社区、居委会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普及反家暴知识,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但当事人往往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等顾忌,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夷陵法院在“三八”妇女节前受理女当事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开启了夷陵妇女维权的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