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老人起纠纷 真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 薛珍   发布时间: 2021-09-30 08:43:16

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鸦鹊岭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

2021年4月,年满67岁的张某与独子陈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一气之下搬出陈某家,独自在外租房居住生活,因年岁已高,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曾多次要求村委会、镇司法所、综治办进行调解,要求陈某履行赡养义务,但陈某拒不参与调解,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鸦鹊岭法庭在受理案件后,于2021年9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了解到,被告陈某虽然年龄不大,但患有心梗,已植入两个支架,长年需要服药,每月还要偿还房贷,女儿也还年幼,生活压力很大,而其母亲张某也患有冠心病,需要长年服药,每月仅有农村养老金及独生子女补贴共计180元,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承办法官曹琼深感情况的特殊性以及老人亟需子女照顾自己的期盼,必须通过调解方式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遂将原、被告引入到家庭的温情之中,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告陈某进行了引导。经过一番调解后,陈某表示和母亲住在一起总是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母子情分,分开居住生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陈某愿意承担母亲租房的钱和生活费每月共计650元,并希望母亲能体谅其难处;其母张某知晓儿子的困难,也同意在外居住。

最终,在保障子女们生活的情况下,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