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说法零距离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17-12-27 10:04:17
12月26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夷陵区下堡坪乡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下堡坪乡党员干部、村民代表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午十点半,邓某等四人滥伐林木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9月,为建房需要,邓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其子自留山中任意采伐松树31株,折合活立木蓄积13.6131立方米。9月,邓某又伙同邹某等三人采伐松树32株、杉树5株销售,折合活立木蓄积13.8206立方米。法院审理认为,邓某等四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单独或共同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审理法官当庭判决邓某等四人犯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缓刑一年,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
夷陵区下堡坪乡山巅密布,山林资源丰富,但因为贫困人口数量多、群众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淡薄,滥伐林木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滥伐林木案件数量的增加,不但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还影响了社会稳定,森林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惩治犯罪、教育群众的功能作用,夷陵法院联合夷陵区检察院、夷陵区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巡回法庭进农村活动,在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给村民带去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当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相关部门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森林保护宣传资料。
旁听庭审的群众表示,在家门口旁听刑事案件庭审,让他们在受到法制教育的同时,亲身感受到司法的文明与公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