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引纠纷 调解弥合邻里情
作者:
吴小芳
发布时间:
2020-11-30 16:54:05
11月27日上午,夷陵区人民法院小溪塔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官的调解作了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原告赵某因楼顶漏水导致自家卧室、卫生间墙面霉变,多次找被告钱某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与小区物业联系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点。赵某购买的是二手房,该房子在2013年时曾发生漏水问题,房屋原业主孙某经小区物业处理漏水问题后,领取了相应赔偿款,并签字确认该事已了结,其后出售该房屋时未告知赵某。
此案若是简单的一判了之,双方矛盾并不能得到实质化解,考虑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承办法官罗延林决定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原、被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欲申请鉴定,承办法官综合考虑了此案件支出鉴定费的必要性、合理性,并围绕双方争议的问题,耐心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相应后果与成本,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邻里调解,需要将心比心,多点真诚建议,让群众少一点烦恼,才能更好的做到司法为民,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走近群众身边帮助其解决实事,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办好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