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院公安联动配合 巧施强制措施变更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及家属以“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等理由请求轻判的行为屡见不鲜,如何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正的同时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与鸦鹊岭派出所协同配合,将被告人妥善收押,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严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行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前期的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将严某依法取保候审,同时向其释明判处拘役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严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欲依法对严某变更强制措施,将严某逮捕。旁听席上的严某母亲听见儿子要被逮捕坐牢,情绪激动当场下跪,企图为儿子争取轻判和谅解。在老人的诉说中法官了解到,老人已是耄耋之年,一直跟着儿子严某生活、由严某赡养,若是严某被逮捕,自己则无人照顾生活艰难。
考虑到耄耋老人的情绪和赡养问题,也为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承办法官暂缓作出逮捕决定,当庭向严某及其母亲详细阐明有关醉驾的法律规定及社会危害性,促使严某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不再触碰法律“高压线”。庭后,承办法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鸦鹊岭派出所收到逮捕决定后立即行动,结合各方面情况对严某家庭结构、所犯罪行、心理行为特征、社会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为避免激化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也为在执法中彰显人文关怀,鸦鹊岭派出所协同鸦鹊岭镇综治办、当地村委会治保会上门给被告人单独做工作。最终,被告人将老母亲送去姐姐家中暂住后,主动到鸦鹊岭派出所接受逮捕。夷陵法院结合案情、性质,判决被告人严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权威不容被“上有老下有小”裹挟,公正审判不能被人情因素干扰,但司法审判亦不能违背“人之常情”。夷陵法院在鸦鹊岭派出所的配合下,将本案妥善处置,既温情司法兼顾法理情,又依法惩治醉驾犯罪,维护了法律权威,维护了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