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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拆迁有难题,尽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 程海威   发布时间: 2022-12-27 09:12:06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果石法庭”建设成果优势,在一起矿区拆迁合同纠纷中,多次深入矿区实地勘察,与双方当事人共求“情理”与“法理”的最大公约数,既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矿区后续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又最大程度减少对被告的影响,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

案情介绍

2019年起,原告企业在矿区大力推进拆迁工作,与被告签署《拆迁补偿合同》并支付补偿款80余万元。因被告未按时履行拆除房屋义务,原被告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执,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补偿款、赔偿利息损失。

审理过程

经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认为被告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已将案涉房屋主体部分拆除完毕,《拆迁补偿合同》的根本目的已经达到,合同解除已无必要。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后续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并未直接作出判决,而是在深入研究案情和原被告分歧的基础上,实地走访调查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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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双方核心利益解构,在保障核心利益不变的基础上,跟原被告双方同时讲述本案的“法理”与“情理”,原告当庭表示同意调解并拿出调解方案,被告也当庭为自己之前的行为向原告道歉。

锦旗致谢

“感谢雾渡河人民法庭,跑了好几次几十公里的山路来为我们解决纠纷,这个案件非常具有教育意义,它保障了我们后续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告企业对承办法官吃苦耐劳、为企分忧的工作态度给出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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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人民法庭将继续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